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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析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为何选定深圳
发布时间:2014-11-07 08:56 来源:华电国威
  近期,电力行业有两件事情最受关注,一是11月2日中电联发布报告称,三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回落至1.4%,创下2009年以来新低;另一件则是11月4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了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》,被坊间认为是电改加速推进和为下一步售电侧放开做准备的信号,受此影响,11月5日上午电力板块上涨1.89%。
  输配电价改革一直是当前电价改革的核心,在此时“动刀”,而且选择了深圳作为首个试点,究竟有着怎样的深意?
  根据《通知》,这次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,将现行
电网企业依靠买电、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,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,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,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,固定电网的总收入,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;同时,明确了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,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;《通知》还明确,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,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,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。“之所以选择深圳,一方面深圳本来就在试点多售电商,而且深圳属于南方电网,南网在当初电改时就设定为试验田,所以在深圳试点输配电价改革在预料之中,并不意外。”一位地方发电企业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。
  对此,相关电网人士也对经济观察报表示,“深圳的试点意义有限,首先,广东省一直对试点输配电价改革非常积极,所以首家落子深圳一点也不意外;此外,按照公布的试点方案,这次输配电价改革的收益与总收入核定以有效资产为基础,但有效资产的核定由电网企业核定,这里面空间较大,这也会直接影响到有关部门最终核定的输配电价,最终可能导致输配电价比当前当地的平均输配电价要高。”
  此前,为促进
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,发展改革委已核定了18个省级电网电力直接交易输配电价,但由于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不大,电网企业通过低买高卖获得收益的模式并未得到改变。“此次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最大亮点是,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,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,同时引入激励性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效率,标志着中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,也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,将为推进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,并为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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